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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委印发《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》

时间:2023-03-31   访问量:691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中央网信办秘书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(室),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,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(室):


现将《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 

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
2023年3月21日 




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


2023年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,深入实施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,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,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,优化标准供给,强化标准实施,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,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,努力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标准支撑。


一、加强新兴技术领域标准研制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


1. 制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指导性文件,建立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,在科技研究中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,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。


2.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,推动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,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,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。


3. 瞄准重要领域和交叉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,加快工业母机、半导体设备、工业软件、新材料、新型储能、核心元器件等领域标准制定。


4. 整合优化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,推动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。


5. 完善智能网联汽车、新能源汽车、高技术船舶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等领域标准体系。


二、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,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


6.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,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、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、农业投入品管控、种子种畜禽、动植物疫病防控、农产品质量分级、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、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。


7. 加快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。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、乡村治理、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标准研制,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。


8. 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。


9. 大力开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。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。


10. 制定一批基础材料、基础工艺、基础零部件的关键核心标准。


11. 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,加大智能制造、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力度,部署一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。


12. 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,加强航空航天、增材制造等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,推动重要基础领域标准国内国际同步制定。


13. 推进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,在工业母机、农机装备、稀土等重点行业分析产业链标准需求,绘制产业链标准图谱,立项和发布一批产业链相关标准。


14.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,加强5G、IPv6、北斗导航、信息安全、工业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等领域核心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。


15. 加快农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融合标准研制,健全智慧社会、智慧城市等标准体系,加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标准体系研究及关键标准研制,围绕构建数据基础制度,逐步完善数据要素管理主要领域关键环节标准,在经济社会全域推动数字化升级改造。


16. 提升冷链物流、逆向物流、国际货运、数字金融、资产管理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水平,加大平台经济标准制修订力度。


17. 进一步完善文化、广电视听、旅游、体育、休闲、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标准研制。


三、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,助力美丽中国建设


18. 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,加快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,修改完善食品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。


19. 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实施宣贯培训,出台标准解释。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。


20. 加强节粮减损相关标准制修订,推进粮食储备中损耗评价方法标准研制。


21. 推动将制止餐饮浪费要求纳入现行国家标准,进一步强化分餐制、餐饮业供应链管理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应用。


22. 积极稳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,印发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,下达一批双碳标准专项计划。


23.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,做好碳排放核算、重点行业减排降碳技术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、生态碳汇等标准制修订。


24. 进一步健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,扩大绿色产品覆盖面。提升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、绿色供应链、绿色仓库评价标准水平。建立健全绿色金融、生态旅游等标准。


25. 健全矿山废石利用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,开展产业废弃物、生活垃圾等综合利用标准研制,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。


26. 持续完善大气、土壤、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,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。


27. 加强海洋、湿地、林地、矿山等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制修订,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标准制定。


四、织密筑牢标准安全网,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


28. 强化安全生产国家标准统筹协调,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工作细则。


29. 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,加强公共安全基础、矿山安全、危险化学品、应急管理、交通运输、特种设备、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制修订。


30. 实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,建设一批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实施应用基地。


31. 加强社会治安、刑事执法等领域标准研制,推进刑事技术、法庭科学、司法鉴定标准制修订,推进应急管理、社区治理、司法行政等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。


32. 完善数据安全标准体系,强化数据采集、处理、出境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。持续建设汽车信息安全标准体系。


33. 加快研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、云计算安全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、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等国家标准,开展后量子密码、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标准前瞻研究和规划布局。开展智能电视数据安全标准研制。


五、强化民生领域标准供给,助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


34. 实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,加快适老化改造标准制定,完善老年人交通出行、消费、办事等高频事项服务标准。


35. 加快推进儿童家具、玩具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,着力推动婴童运动防护、居家防护等用品标准制定。


36.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,加快社会保险、公共文化、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。


37. 加强全民健身标准制定,发布一批群众性冰雪运动标准。


38. 强化行政审批、政务服务、社区治理等标准推广普及,研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,加快一件事一次办、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标准研制。


39. 加快中医器械、中医临床、新兴医疗器械等领域标准制修订,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标准研制。


40.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,研制家用电器、家具、服装、羽绒制品等大宗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,推进化妆品、运动器材、眼视光等标准制定。


41. 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等领域食品质量标准制定,强化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套。


42. 大力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,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。深入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。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的制定与实施。


43. 推动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研制,加快构建智能社会治理标准化体系。


六、加强标准化国际合作,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


44. 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组织常任理事国义务,持续深化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重大政策规则制定,贡献中国智慧。


45. 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,积极参加数字技术、脑机接口、人工智能、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等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。


46. 开展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国内对口单位考核评估,提升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

47. 推进标准化双多边合作机制建设,加强金砖国家、东北亚、太平洋地区标准交流,深化与泛美、欧洲、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,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。


48. 举办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、第三届中国—东盟国际标准化论坛等高端国际会议,深化标准国际交流。


49. 加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力度。


七、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,激发标准化发展内生动力


50. 认真抓好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宣贯实施,持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,优化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信息系统,进一步缩短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。


51. 构建更加权威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。


52. 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体系优化、完善工作。


53. 研究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,布局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,常态化开展统计分析工作,强化结果应用。


54. 部署开展国家标准年度复审工作,推进标准更新升级。


55.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标准体系优化,持续提高标准质量水平。


56. 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,研究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相关制度。


57. 推动构建协调配套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,完善食品消费品、有色金属、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标准样品。


58. 开展行业标准代号和管理范围协调确认工作,推进国防工业等行业标准体系精简优化,加强行业标准备案管理。


59. 依法严格限定地方标准制定范围,强化地方标准备案管理。


60. 推进区域标准化机制创新,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,深化海峡两岸标准共通,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。


61. 推动上海、山东、浙江、黑龙江等地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,率先实现“四个转变”。


62. 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试点,完善团体标准组织评价机制。


63. 开展团体标准培优计划,引领团体标准高水平供给。


64. 组织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建设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。


65. 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,引导企业争创一批高质量的标准。


66. 鼓励地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培育和评价,打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。


67. 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,编制新一轮专项行动计划,完善工作机制,加强高质量对标行业典型的宣传推广。


68. 举办中国标准化大会(2023),加强标准化改革创新和理论实践交流。


69. 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,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化能力。


70. 推进标准数字化,加强标准数字化体系建设,制定一批数字化基础标准。开展标准数字化路线图研究,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数字化应用试点。


71. 持续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。


72. 研究起草加强标准实施监督的指导意见。


73. 开展标准实施监督专项检查,推动建立标准实施数据库。


八、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,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


74. 抓紧修订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《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》《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》等部门规章。


75. 加强标准版权政策研究,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采标工作的规范化。


76. 推动建立标准融资增信、标准呈缴等创新制度。


77. 围绕新兴融合、绿色低碳等领域组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。


78. 持续推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,推动转化、整合、重组和调整一批技术委员会。


79. 深入实施跨行业跨领域相关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机制,重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委员会协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

80. 开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对应关系梳理工作,提升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技术机构对应程度。


81. 继续扩大吸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和技术委员会活动。


82. 积极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。


83. 制定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。


84. 优化标准化相关领域专业设置,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,加快培养标准化技术技能人才。


85. 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,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库。


86. 开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实训基地建设试点。利用“委员课堂”培训,提升委员和专家工作能力。开展技术委员会典型经验交流推广。


87. 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,结合世界标准日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重要标准发布实施的关键时点,强化标准化宣传培训,深入开展重要标准解读。


88. 加大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成果宣传,激发标准化工作活力。


89. 把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到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、各环节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,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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